手机看新闻
[摘要] 今日阴,22~28°
昨日,镇江高铁南站旁纯新盘绿地·新里城项目终于领取销许了,首批推出的是高层1#、2#、6#和7#,共356套房源,建筑面积约92-146㎡,备案均价仅9100元/㎡,价格可以说是南徐的谷底价了。而据可靠消息,这个周末,绿地·新里城就开盘。
绿地·新里城位于润州区五州山路与檀山路交汇处,临近镇江高铁南站,近拥南山公园,是专为中产阶级打造的中高端住宅产品。今年,绿地将新里系首次引入镇江,将在南徐这个未来城打造一座艺术之城,也将是南徐40万方的地标性社区。
【房价】镇江市8月房价均价9936元/平 环比上涨0.35%
据房天下查房价数据中心显示, 8月镇江二手房挂牌均价为9936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35%。
8月镇江二手房各区县搜索排行榜中,京口区占据热搜区县榜首;镇江新区丁卯片区占热搜商圈头名;润州区南徐新城的万科沁园笑傲楼盘关注度榜单;户型网友关注度主要集中在3居。
8月份只有润州区平均房价在一万以上仍为均价,均价为10124元/㎡,环比上月下跌-0.35%,同比去年同期下跌-9.04%。其他6区按照均价排名是:句容市、京口区、丹阳市、丹徒区、镇江新区、扬中市。环比上涨的有:句容市、丹阳市、丹徒区、镇江新区、扬中市,其他地区均有所下跌。
日前,市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在交付前必须经过物业承接查验,以明确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等方面的责任。
市住建局物业处负责人介绍,近几年,物业纠纷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从矛盾纠纷引发的类型来看,因项目前期开发遗留的历史问题造成的矛盾占据较大比重。许多住宅小区内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因为缺乏严格的物业交接,给后期使用和管理埋下隐患,导致建设企业和物业企业之间相互扯皮。
为加强对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通知》规定了物业承接查验的条件、内容、程序、相关管理要求等。承接查验程序包括书面通知、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移交相关资料、现场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办理物业交接手续7个环节。
《通知》明确了承接查验的详细内容。一方面要查验相关资料,包括规划批准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分幢分层平面图和套型图,物业区域内道路、地下停车库、配套设施、地下管网竣工图、分户质量查验等竣工验收资料;共用设施、共用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绿化竣工图及施工、养护合同,消防、电梯、电子监控等设施准许使用文件等技术资料;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等。另一方面要进行现场查验,包括查验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共用部位,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智能化系统、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及空调设备等共用设备,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公共卫生间、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等共用设施。
承接查验可以邀请业主代表以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或者聘请专家协助进行。承接查验所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通知强调,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共用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弄虚作假,共同侵害业主利益的,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单位不移交有关承接查验资料的,由物业所在地辖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政策】保障房必须投保!镇江推行住宅质量保险政策
近日,市住建局出台《关于推行镇江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提升住宅工程的质量水平,切实维护住宅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市在保障性住宅工程、商品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商品住宅工程按照自愿的原则投保,保障性住宅工程应当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
2)基本承保范围和承保期限: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基本承保范围和保险期限为:
(一) 整体或局部倒塌;
(二) 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三)主体或承重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四)阳台、雨棚、挑檐等悬挑构件和外墙面坍塌或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破损、断裂;
(五)围护结构的保温工程、屋面及地下室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门窗、外墙面防渗漏处理工程损坏。
以上第(一)至(四)项保险期限为十年,第(五)项保险期限为五年。
保险期限可从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承保的建筑竣工备案两年后开始起算。建设工程在建筑竣工备案后两年内出现质量缺陷的,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
建设单位提出需求的,保险公司可以对以下项目以附加险的方式提供保险服务:
(一) 墙面、顶层抹灰层工程;
(二) 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三) 装修工程(包括全装修);
(四) 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
以上(一)至(四)项保险期限为两年。保险期限从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承保的建筑竣工备案两年后开始起算。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字